第九十八条 机关法人被撤销的,法人终止,其民事权利和义 务由继任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没有继任的机关法人的,由作出 撤销决定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 条文要义 本条是对机关法人终止及责任承担...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九十七条:机关法人
第九十七条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 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 事活动。 条文要义 本条是对机关法人及其成立的规定。 机...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九十六条:特别法人概念
第九十六条 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 法人。 条文要义 本条是对特别法人概念的规定。 特别法人...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九十五条:非营利法人终止
第九十五条 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终止时,不得向出 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剩余财产。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法人章程 的规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用于公益目的;无法按照法人章程的规 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九十四条:捐助法人的捐助人所享有权利
第九十四条 捐助人有权向捐助法人查询捐助财产的使用、管 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捐助法人应当及时、如实答复。捐助 法人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或者法定代表人作出决定的程序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法人章程,...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九十三条:捐助法人章程及治理结构
第九十三条 设立捐助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捐助法人 应当设理事会、民主管理组织等决策机构,并设执行机构。理事长 等负责人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捐助法人应当设监事会等监督机构。 条文要义...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九十二条:捐助法人及宗教捐助法人
第九十二条 具备法人条件,为公益目的以捐助财产设立的基 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捐助法人资格。依 法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具备法人条件的,可以申请法人登记,取 得捐助法人资格。法律、行...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九十一条:社会团体法人治理结构
第九十一条 设立社会团体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社会 团体法人应当设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等权力机构。社会团体 法人应当设理事会等执行机构。理事长或者会长等负责人按照法人 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九十条:社会团体法人
第九十条 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 者会员共同利益等非营利目的设立的社会团体,经依法登记成立, 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 起,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八十九条: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
第八十九条 事业单位法人设理事会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理事会为其决策机构。事业单位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产生。 条文要义 本条是对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