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 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外,确有悔改表现的,经其 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恢 复其监护...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三十七条:身份权义务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 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 负担的义务。 条文要义 本条是对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后仍...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三十六条:撤销监护人
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 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 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 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三十五条:行使监护权
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 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 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 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三十四条:监护人职责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 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 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 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三十三条:成年人意定监护
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 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 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 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条...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三十二条:公职监护人
第三十二条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 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 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条文要义 本条是对公职监护人的...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三十一条:监护人的条件和程序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 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 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三十条:协议监护
第三十条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 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条文要义 本条是对协议监护的规定。 具有监护人资格的人对于确定谁作为被监...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二十九条: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二十九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 定监护人。 条文要义 本条是对遗嘱指定监护人的规定。 遗嘱监护人,是指未成年人的父母在担任监护人时,通过遗嘱为未 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