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一条 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经营权、建设用 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条文要义 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是因为地役权依附于特定的土地,该土地的...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三百八十条: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
第三百八十条 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 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 外。 条文要义 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是因为地役权依附于特定的土...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三百七十九条:已经设立用益物权的土地所有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第三百七十九条 土地上已经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 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 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条文要义 设立地役权的权利,原则上...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三百七十八条:土地所有权人享有或者负担的地役权新设立用益物权的权利人继续享有或负担
第三百七十八条 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 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时,该用益物 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经设立的地役权。 条文要义 就权利人所有...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三百七十七条:地役权期限
第三百七十七条 地役权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条文要义 地役权的期限的确定方法,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三百七十六条:地役权人权利义务
第三百七十六条 地役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用目的和方 法利用供役地,尽量减少对供役地权利人物权的限制。 条文要义 本条是对地役权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地役权人在享有地役权的同 时...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三百七十五条:供役地人义务
第三百七十五条 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 权人利用其不动产,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 条文要义 供役地人的主要义务,是容忍土地上的负担和不作为义务,即在地 役权...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三百七十四条:地役权登记
第三百七十四条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 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 善意第三人。 条文要义 地役权登记,法律规定为登记对抗主义,...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三百七十三条:取得地役权
第三百七十三条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地役权合同。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 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三)利用目的 和方法;(四...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概念
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 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 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条文要义 1.地役权的概念和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