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一条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 有关规定。 条文要义 居住权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意定居住权,二是法定居住权。 1.意定居住权及其设立 ...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消灭原因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 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条文要义 居住权依据一定的事实而消灭。本条只规定了居住权期限届满和居 住权人...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无偿性和居住权人义务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 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 条文要义 居住权人行使居住权,须履行应尽的义务:(1)合理使用房屋的 义务。居住权人不得将房屋用于...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属性和登记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 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 记时设立。 条文要义 居住权为无偿设立,因而居住权人对取得居...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三百六十七条:通过合同设立居住权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 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概念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 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条文要义 居住权,是指自然人依照合同的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宅享有占 有...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三百六十五条: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 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条文要义 对宅基地使用权的变动,法律未规定必须进行登记,特别是取得宅 基地使用权的登...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灭失后重新分配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 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条文要义 宅基地使用权的消灭,有以下原因:宅基地的回收和调整、宅...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准用土地管理法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 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条文要义 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宅基地使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宅基地使用权...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概念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 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条文要义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占有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