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 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 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 另有约定的除...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三百条:共有人管理共有物
第三百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 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条文要义 共有人对共同财产的管理规则,分为约定管理和共同管理。 ...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二百九十九条:共同共有
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 有所有权。 条文要义 共同共有也称为公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基于某种共同 关系,对于同一项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二百九十八条:按份共有
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 份额享有所有权。 条文要义 按份共有亦称分别共有、通常共有,是共有的基本类型,是指两个 以上的民事主体,对同一项财产按照...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二百九十七条:共有权及其类型
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 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条文要义 共有权,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对同一项财产共同享有的所有 权。其特征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