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七条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 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是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 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 受该承诺外,...
《民法典》详解 – 第四百八十六条:逾期承诺及效果
第四百八十六条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 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 约;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 条文要义 ...
《民法典》详解 – 第四百八十五条:承诺撤回
第四百八十五条 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 四十一条的规定。 条文要义 承诺的撤回,是指在发出承诺之后、承诺生效之前,宣告收回发出 的承诺,取消其效力的行为。 ...
《民法典》详解 – 第四百八十四条:承诺生效时间
第四百八十四条 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 行为时生效。 条文要义 承诺生效时间,是...
《民法典》详解 – 第四百八十三条:合同成立时间
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 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条文要义 合同成立的时间,是双方当事人的磋商过程结束,达成共同意思表 示的时间界限。 ...
《民法典》详解 – 第四百八十二条:信件、电报等形式的要约承诺期限
第四百八十二条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 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 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 快速通讯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