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三条 出卖人依据前条第一款的规定取回标的物 后,买受人在双方约定或者出卖人指定的合理回赎期限内,消除出 卖人取回标的物的事由的,可以请求回赎标的物。 买受人在回赎期限...
《民法典》详解 – 第六百四十二条:所有权保留的担保物权人取回权
第六百四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出卖人保留合同标的物的所有 权,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买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出卖人 损害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出卖人有权取回标的物: (一)未按...
《民法典》详解 – 第六百四十一条:买卖合同所有权保留的一般性规定
第六百四十一条 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 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条文要义...
《民法典》详解 – 第六百四十条:试用买卖标的物在试用期毁损灭失风险负担
第六百四十条 标的物在试用期内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 承担。 条文要义 在买卖合同中,都存在买卖标的物意外灭失风险的问题,原则上是 由对标的物享有所有权的一方负担意外灭失风险...
《民法典》详解 – 第六百三十九条:试用买卖合同标的物使用费
第六百三十九条 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对标的物使用费没有约定 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出卖人无权请求买受人支付。 条文要义 试用买卖合同,按照其本来的含义,就是将标的物交给买受人试 用,在...
《民法典》详解 – 第六百三十八条:试用买卖合同买受人对标的物购买选择权
第六百三十八条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 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 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
《民法典》详解 – 第六百三十七条:试用买卖试用期限
第六百三十七条 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 限。对试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 条文要义 试用买卖合同,...
《民法典》详解 – 第六百三十六条:样品买卖标的物隐蔽瑕疵
第六百三十六条 凭样品买卖的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 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仍 然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 条文要义 在样品买卖合同中,出...
《民法典》详解 – 第六百三十五条:样品买卖标的物质量
第六百三十五条 凭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可以 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 质量相同。 条文要义 样品买卖又称为货样买卖,是指当事人双方...
《民法典》详解 – 第六百三十四条: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付款违约
第六百三十四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 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 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