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三条 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 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 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 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
《民法典》详解 – 第六百三十二条:交付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解除合同
第六百三十二条 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 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是,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 损害的,买受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 条文要义 在买卖合同中,...
《民法典》详解 – 第六百三十一条:交付标的物不符合约定,解除合同的从随主原则
第六百三十一条 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 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被解除的, 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 条文要义 在买卖合同履行中,出卖人交...
《民法典》详解 – 第六百三十条:买卖标的物孳息归属(买卖合同利益承受规则)
第六百三十条 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 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 的除外。 条文要义 买卖合同的利益承受,也叫买卖标的物孳息归属...
《民法典》详解 – 第六百二十九条:出卖人多交标的物
第六百二十九条 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 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买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按照约定的价格支 付价款;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的,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 条文要义 ...
《民法典》详解 – 第六百二十八条:买受人支付价款时间
第六百二十八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 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 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 支付。 条文...
《民法典》详解 – 第六百二十七条:买受人价款支付地点
第六百二十七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对支 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 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出卖人的营业地支付;但是,约定支付 价款以交付标...
《民法典》详解 – 第六百二十六条:买受人支付价款数额和支付方式
第六百二十六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 价款。对价款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 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二项和第五项的规定。 条文要义 ...
《民法典》详解 – 第六百二十五条:约定买卖标的物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回收义务
第六百二十五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 的约定,标的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出卖人负有自 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标的物予以回收的义务。 条文要义 出卖...
《民法典》详解 – 第六百二十四条:向第三人交付标的物检验标准不一致
第六百二十四条 出卖人依照买受人的指示向第三人交付标的 物,出卖人和买受人约定的检验标准与买受人和第三人约定的检验 标准不一致的,以出卖人和买受人约定的检验标准为准。 条文要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