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五十五条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条文要义 男女平等是宪法原则,也是民法原则,在婚姻家庭领域表现为男女 平等。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婚姻家庭领域男女平等原则的主 要内容,是一切自然人...
《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后果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 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 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 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
《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当事人患有重大疾病未告知时婚姻可撤销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 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 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条文要义 ...
《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胁迫结婚为可撤销婚姻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 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
《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无效婚姻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条文要义 无效婚姻是指因男女违反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两性违法结合。无...
《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零五十条:男女结婚后可以成为对方家庭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 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条文要义 男女双方进行了登记结婚后,就成为配偶,成为一个家庭的实体成 员。但是,究竟成为哪一方...
《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程序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 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条文要义 婚姻是社会制度...
《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婚亲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条文要义 禁婚亲是禁止结婚的血亲,是指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亲属范围。 禁止一定范围内的亲属结婚,在原始社会就存在,称为结婚禁忌。 人类在群婚...
《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条文要义 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的准许结婚的最低年龄,是民事主体具有婚姻 行为能力的年龄起点。本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
《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须有男女双方婚姻合意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 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条文要义 婚姻是指男女双方以共同生活为目的,以产生配偶之间的权利义务 为内容的两性结合。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