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 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 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
《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对子女抚养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
《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复婚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 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条文要义 婚姻关系当事人在离婚后,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申请复婚的,应当 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
《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限制男方离婚请求权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 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 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条文要义 限制男方离婚请求权是为了保护妇...
《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的限制性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条文要义 这种对离婚权利的限制,限制的是实体权利,即现役军人的配偶可 以起诉离婚,但是只要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
《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零八十条:婚姻关系解除时间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条文要义 离婚的法律后果是解除当事人之间现存的婚姻关系。在离婚过程 中,确定婚姻关系解除的时间是: (1)于登记离婚,是完成...
《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 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 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登记离婚程序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 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条文要义 登记离婚的程序是: (1)申请。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的,必须...
《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登记离婚冷静期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 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
《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登记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 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 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条文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