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条文要义 确定...
《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酌分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条文要义 酌分遗产是指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 以外的对被继...
《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分割遗产方法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 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 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 人,分配...
《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丧偶女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条文要义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本条规定...
《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
《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顺序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 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
《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条文要义 法定继承是指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继承条件、继承份额、遗 产分配原则及继承程序均由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方式。 在法定继承中,继承权男女平等,是继承权平等...
《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丧失及宽宥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
《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 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 遗赠的表示;到期...
《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遗嘱继承优先原则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条文要义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是继承法律制度的原则。这是因为,任 何人对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