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 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条文要义 男女双方进行了登记结婚后,就成为配偶,成为一个家庭的实体成 员。但是,究竟成为哪一方...
《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程序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 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条文要义 婚姻是社会制度...
《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婚亲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条文要义 禁婚亲是禁止结婚的血亲,是指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亲属范围。 禁止一定范围内的亲属结婚,在原始社会就存在,称为结婚禁忌。 人类在群婚...
《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条文要义 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的准许结婚的最低年龄,是民事主体具有婚姻 行为能力的年龄起点。本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
《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须有男女双方婚姻合意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 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条文要义 婚姻是指男女双方以共同生活为目的,以产生配偶之间的权利义务 为内容的两性结合。婚姻...
《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亲属及亲属种类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 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条文要义 1.亲属 亲属是...
《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收养子女原则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 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条文要义 收养通常是为了满足收养人没有子女而渴望收养子女、组建完整的 家庭的愿望...
《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建设和夫妻关系、家庭成员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 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 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条文要义 民法...
《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婚姻家庭领域禁止行为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 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条文要义 (1)法律禁止包办、...
《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条文要义 (1)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婚姻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有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