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 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 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申请督促执行的形式要件
申请执行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督促执行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申请书 应当载明申请执行人的基本情况、执行法院名称、执行案件编号或执行依据的文 号、执行案件立案时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事实及理由等...
督促执行的审查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责令执行 法院限期执行或者裁定变更执行法院: (一)债权人申请执行时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 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
执行申诉的形式要件
申诉人提出申诉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诉书。申诉书应当载明具体的申 诉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 (一)申诉人的身份证明; (二)相关证据材料; (三)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执行申诉案件的审查立案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直接向上级法院申诉,请求执行监督,其请求 事项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情形的,由执行法院 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上级法院不予受理。不符合上述规定情形的,由...
执行申诉案件对复议裁定的申诉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不服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所规定的执行复议裁 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执行监督案件立案审查, 以裁定方式作出结论。
执行申诉案件超过异议期限的申诉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在异议期限之内已经提出异议,但是执行法院未予立案 审查,如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在异议期限之后继续申诉,执行法院应当作为执 行监督案件立案审查,以裁定方式作出结论。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
执行申诉案件的审查处理
上级人民法院审查申诉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一)准许撤回申请,即当事人撤回申诉的; (二)驳回申请,即申诉不成立的; (三)限期改正,即申诉成立,指定执行法院、复议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