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停止相应处分措施的,人 民法院可以准许;申请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继续执行的,应当继续 执行。
驳回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申请的复议
当事人不服驳回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申请的裁定申请复议的,上一级人民 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原裁定, 不予执行该公证债权文书;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复议申请。复议...
执行监督案件的类型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按执行监督案件立案审查: (一)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申请执行人向 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法院决定督促执行的; (二)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利...
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
上级人民法院依法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监督地 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法院的执行工作。
对执行行为不当的监督
上级法院发现下级法院在执行中作出的裁定、决定、通知或具体执行行为不 当或有错误的,应当及时指令下级法院纠正,并可以通知有关法院暂缓执行。 下级法院收到上级法院的指令后必须立即纠正。如果认为上级法院的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