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条 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 条文要义 本条是对营利法人依法登记的规定。 营利法人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依法登记。经依法登记成立的营利法人 才能取得法人资格。 营...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七十六条:营利法人概念
第七十六条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 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 其他企业法人等。 条文要义 本条是对营利法人概念的规定。 营...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七十五条:法人部分民事权利能力及责任承担
第七十五条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 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 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 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七十四条:法人设立分支机构及责任承担
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 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 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七十三条:破产法人终止
第七十三条 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 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条文要义 本条是对破产法人终止的规定。 法人在其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经法人的法...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七十二条:清算法人的资格、清算剩余财产及法人终止
第七十二条 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 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 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结束并完成 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七十一条:法人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
第七十一条 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依照有关法律的 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公司法律的有关规定。 条文要义 本条是对法人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的规定。 清算程序,是指在...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七十条:法人解散进行清算
第七十条 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 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 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 照其规定。清算义务人未及...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六十九条:法人解散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一)法人章程 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 解散;(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六十八条:法人终止
第六十八条 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 法人终止:(一)法人解散;(二)法人被宣告破产;(三)法律 规定的其他原因。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 准的,依照其规定。 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