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条文要义 公证遗嘱是指通过法律规定的公证形式订立的,有关订立程序和形 式都由法律规定的遗嘱。公证遗嘱与遗嘱公证不同:遗嘱公证是公证处 按照法定程序...
《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口头遗嘱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 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 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 效。 条文要义 口头遗嘱是...
《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录音录像遗嘱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 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 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条文要义 录音录像遗嘱是一种新型的遗嘱方式,是指以录音...
《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条文要义 打印遗嘱是指遗嘱人通过电脑制作,用打印机打印出来的遗嘱。在 电脑应用普及之后,...
《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 明年、月、日。 条文要义 代书遗嘱亦称代笔遗嘱,是指由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形式。遗嘱人 ...
《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 明年、月、日。 条文要义 遗嘱是指自然人在生前按照法律的规定对自己的财产处分作出意思 表示,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行...
《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继承和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 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
《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确定遗产处理继承方法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条文要义 确定...
《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酌分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条文要义 酌分遗产是指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 以外的对被继...
《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分割遗产方法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 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 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 人,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