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五十九条 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 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 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条文要义 委托...
《民法典》详解 – 第九百五十八条: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
第九百五十八条 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 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赔 偿责任,但是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条文...
《民法典》详解 – 第九百五十七条:委托人拒绝受领买入物与拒绝取回卖出物
第九百五十七条 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 时受领。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依 法可以提存委托物。 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委...
《民法典》详解 – 第九百五十六条:行纪人介入权
第九百五十六条 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 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 行纪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仍然可以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
《民法典》详解 – 第九百五十五条:行纪人依照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
第九百五十五条 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 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 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行纪人高于委托...
《民法典》详解 – 第九百五十四条:行纪人合理处分委托物
第九百五十四条 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 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不能与委托人 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条文要义 委托人委托行纪...
《民法典》详解 – 第九百五十三条:行纪人妥善保管委托物
第九百五十三条 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条文要义 行纪人在占有其代委托人进行交易所买入的物品时,负有妥善保管 义务。行纪合同为有偿合同,行纪人对物的保管应尽善...
《民法典》详解 – 第九百五十二条:行纪人负担行纪费用
第九百五十二条 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条文要义 与委托合同不同,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应当由行纪人 负担,而不是由委托...
《民法典》详解 – 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概念
第九百五十一条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条文要义 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 人支付报酬的...
《民法典》详解 – 第九百五十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原物业服务人继续处理物业服务事项
第九百五十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在业主或者业主大会选 聘的新物业服务人或者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接管之前,原物业服务 人应当继续处理物业服务事项,并可以请求业主支付该期间的物业费。 条文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