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八条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 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条文要义 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当具备一定条件时,即依照法律规定当然 成立,发生留置权...
《民法典》详解 – 第四百四十七条:留置权
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 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 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条文要义 留置权...
《民法典》详解 – 第四百四十六条:权利质权准用动产质权规则
第四百四十六条 权利质权除适用本节规定外,适用本章第一 节的有关规定。 条文要义 权利质权和动产质权都是以其客体的交换价值的取得为目的的担保 物权,都有用其客体直接取得一定价值...
《民法典》详解 – 第四百四十五条:应收账款质权
第四百四十五条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 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 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 偿债务或者提...
《民法典》详解 – 第四百四十四条:知识产权质权
第四百四十四条 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 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知识产权中 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是出质人 与质权人协商...
《民法典》详解 – 第四百四十三条:基金份额质权、股权质权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 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经出质人与 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 应当向质权人...
《民法典》详解 – 第四百四十二条:提前行使权利质权
第四百四十二条 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 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 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 债务或者提存...
《民法典》详解 – 第四百四十一条:有价证券质权
第四百四十一条 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 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 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 定。 条文要义 ...
《民法典》详解 – 第四百四十条:权利质权概念及出质权利范围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 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 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 注册商标专用权...
《民法典》详解 – 第四百三十九条:最高额质权
第四百三十九条 出质人与质权人可以协议设立最高额质权。 最高额质权除适用本节有关规定外,参照适用本编第十七章第二节 的有关规定。 条文要义 最高额质权,是指对于一定期间内连续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