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 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 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 务合同无效的...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三百八十七条:设立担保物权和反担保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 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 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 供反担保。反...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概念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 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 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条文要义 担保物权,是指...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三百八十五条:登记地役权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第三百八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地役权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 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条文要义 已登记的地役权由于某种原因发生变动时,应当将其变更、转让或 者消灭的情形记...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三百八十四条: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的情形,以及地役权合同解除后会引起地役权消灭
第三百八十四条 地役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役地权利人 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地役权消灭:(一)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 约定,滥用地役权;(二)有偿利用供役地,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 后在合理期限...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三百八十三条:供役地部分转让效果
第三百八十三条 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 设用地使用权等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 让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条文要义 地役权的基本属性是依附于不动...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三百八十二条:需役地部分转让效果
第三百八十二条 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 设用地使用权等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 享有地役权。 条文要义 地役权的基本属性是依附于不动产而存在...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三百八十一条: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
第三百八十一条 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经营权、建设用 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条文要义 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是因为地役权依附于特定的土地,该土地的...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三百八十条: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
第三百八十条 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 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 外。 条文要义 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是因为地役权依附于特定的土...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三百七十九条:已经设立用益物权的土地所有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第三百七十九条 土地上已经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 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 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条文要义 设立地役权的权利,原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