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八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 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对该土 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条文要义 ...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三百五十七条:房地一体转让规则
第三百五十七条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 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 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条文要义 所谓“占用范围内”,是指该...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三百五十六条:地房一体转让规则
第三百五十六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 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条文要义 所谓“附着于”,不仅指地表之上的建筑物等,还包括地上...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三百五十五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须进行物权变动登记
第三百五十五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 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条文要义 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权利主体将会 发生变更,必须向...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三百五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应当订立合同
第三百五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 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 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条文要义 ...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三百五十三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方式
第三百五十三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 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条文要义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在国有土地上设定的用益物权,具有重要的...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三百五十二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建筑物等所有权关系
第三百五十二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 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但是有相反证据证明 的除外。 条文要义 在不动产权属关系中,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建筑...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三百五十一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支付费用
第三百五十一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合 同约定支付出让金等费用。 条文要义 以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依照法律规 定以及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三百五十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合理利用土地
第三百五十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 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批准。 条文要义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三百四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第三百四十九条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 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权属证书。 条文要义 建设用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