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 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条文要义 相邻关系,是指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在行使所有权或其他物权时,...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二百八十七条:业主维护合法权益请求权
第二百八十七条 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 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 责任。 条文要义 业主作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权利人,面对的是...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守法义务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 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 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 施,业主应当...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二百八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关系
第二百八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 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 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 情况提出的询...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二百八十四条:业主选择管理方法
第二百八十四条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 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 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条文要义 当代...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二百八十三条:费用分摊、收益分配
第二百八十三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 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 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条文要义 业主应当负担共有部...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二百八十二条:建筑物共有部分收益归属
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 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 共有。 条文要义 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属于业主共有,如果...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二百八十一条:维修资金性质和使用范围
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 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 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的筹集、使用...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二百八十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决定的效力与业主撤销权
第二百八十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 法律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 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条文要义 业主...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二百七十九条:不得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第二百七十九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 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 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条文要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