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 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 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 业或者其他管...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二百七十七条:业主成员权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 选举业主委员会...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二百七十六条:车库和车位首先满足业主需要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 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条文要义 车库、车位只有在业主的需求解决之后,才可以向外出售或者出 租。这是从实际情况出发规...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二百七十五条:区分所有建筑物车库、车位权属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 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 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条文要义 ...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二百七十四条:区分所有建筑物的道路、绿地和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 以及物业服务用房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 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 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 共场所、公用...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二百七十三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权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 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 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 利一并转让。...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二百七十二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专有权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 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 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条文要义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专有权,...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二百七十一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念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 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 的权利。 条文要义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区分所有建筑物的所...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二百七十条:社会团体法人、捐助法人所有权
第二百七十条 社会团体法人、捐助法人依法所有的不动产和 动产,受法律保护。 条文要义 社会团体法人和捐助法人都是非营利法人,相对于国家所有权和集 体所有权,对其财产享有的所有权...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二百六十九条:营利法人和其他法人所有权
第二百六十九条 营利法人对其不动产和动产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以及章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营利法人以外 的法人,对其不动产和动产的权利,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 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