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对储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的,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可以随时提取仓储物,保管人也可以随 时请求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提取仓储物,但是应当给予必要的准备时间。 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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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详解 – 第九百一十三条:仓储物变质或损坏危及其他仓储物
第九百一十三条 保管人发现入库仓储物有变质或者其他损 坏,危及其他仓储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应当催告存货人或者仓 单持有人作出必要的处置。因情况紧急,保管人可以作出必要的处 置;但是,事后...
《民法典》详解 – 第九百一十二条:保管人通知义务
第九百一十二条 保管人发现入库仓储物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 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 条文要义 仓储物在仓储期间有可能发生变质或者其他损坏。遇有这样的情 形,保管人负有...
《民法典》详解 – 第九百一十一条: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
第九百一十一条 保管人根据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的要求, 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者提取样品。 条文要义 仓储合同生效之后,仓储物由保管人占有,存放于保管人的仓库。 存货人或者仓单...
《民法典》详解 – 第九百一十条:仓单作用
第九百一十条 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存货人或者仓单持 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条文要义 仓单以给付一定的物品为标的,为物品证券,...
《民法典》详解 – 第九百零九条:仓单应记载事项
第九百零九条 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名或者盖章。仓单包括下列事项: (一)存货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及其件数和标记; ...
《民法典》详解 – 第九百零八条:保管人出具仓单、入库单义务
第九百零八条 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出具仓单、 入库单等凭证。 条文要义 仓单,是指保管人在收到仓储物时,向存货人出具的表示收到了一 定数量的仓储物的法律文书。存货人交...
《民法典》详解 – 第九百零七条:保管人应当验收仓储物
第九百零七条 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 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 的,保管人应当承...
《民法典》详解 – 第九百零六条:储存危险物品和易变质物品
第九百零六条 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 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的,存货人应当说明该物品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 存货人违反前款规定的,保管人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
《民法典》详解 – 第九百零五条:仓储合同成立时间
第九百零五条 仓储合同自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条文要义 仓储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尽管在学说上有主张为实践性合同的,但 立法采取的立场是诺成性合同,以此区别仓储合同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