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 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 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2024年3月10日34评论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