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一百七十一条:无权代理及其后果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 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 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 以追认。被代... 2024年3月23日29评论无权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