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三百七十八条:土地所有权人享有或者负担的地役权新设立用益物权的权利人继续享有或负担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三百七十八条:土地所有权人享有或者负担的地役权新设立用益物权的权利人继续享有或负担

      第三百七十八条 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 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时,该用益物 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经设立的地役权。 条文要义       就权利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