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 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 金或者补偿金等。...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担保范围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 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条文要义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