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四百一十七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新增建筑物不是抵押财产 第四百一十七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 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 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是,新增建筑 物所得的价款... 2024年3月24日20评论新增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