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四百二十八条:禁止流质 第四百二十八条 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 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 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条文要义 流质,也称绝押,是指转移质物所... 2024年3月24日24评论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