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五百二十八条:不安抗辩权行使及效果 第五百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 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 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 的行为表明不... 2024年3月25日30评论不安抗辩权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