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五百七十三条:提存标的物意外灭失风险承担规则 第五百七十三条 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 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 负担。 条文要义 按照民法典第571条第2款规定提存成立的,... 2024年3月25日22评论合同解除 提存标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