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五百七十四条:债权人领取提存物权利和期限 第五百七十四条 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债权人 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债权人领取提... 2024年3月25日25评论合同解除 提存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