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六百三十八条:试用买卖合同买受人对标的物购买选择权 第六百三十八条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 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 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 2024年3月26日20评论购买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