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一十五条 储存期限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入库单等提取仓储物。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 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条文要义 仓储物...
《民法典》详解 – 第九百一十四条:储存期限不明提取仓储物
第九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对储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的,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可以随时提取仓储物,保管人也可以随 时请求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提取仓储物,但是应当给予必要的准备时间。 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