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九百五十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原物业服务人继续处理物业服务事项 第九百五十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在业主或者业主大会选 聘的新物业服务人或者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接管之前,原物业服务 人应当继续处理物业服务事项,并可以请求业主支付该期间的物业费。 条文要义... 2024年3月29日26评论物业服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