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相互扶养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 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 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 2024年4月3日22评论相互扶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