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遗嘱见证人资格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 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条文要义 ... 2024年4月5日23评论遗嘱见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