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 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 事责任。 条文要义 遗产管理人履行管理遗产职责,首先要解决的是其于执行职务时应 尽何...
《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遗产管理人职责范围
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
《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法院指定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 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 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条文要义 在特定情况下,应当由法院直接指定遗产管理人: (1)遗嘱未指定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继承人对...
《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遗产管理人产生方式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 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