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二百三十九条:占有、使用高度危险物损害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九条 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高放 射性、强腐蚀性、高致病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占有人 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 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 2024年4月6日20评论高度危险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