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民法典》详解 – 第七十五条:法人部分民事权利能力及责任承担 第七十五条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 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 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 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 2024年2月26日36评论法人部分民事权利能力及责任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