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 十级 法律常识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 十级

十级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精神障碍或者轻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颅脑损伤后遗脑软化灶形成,伴有神经系统症状或者体征; 一侧部分面瘫; 嗅觉功能完全丧失; 尿崩症(轻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