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 九级 法律常识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 九级

九级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精神障碍或者轻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中度受限; 外伤性癫痫(轻度); 脑叶部分切除术后; 一侧部分面瘫,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一手部分肌瘫(肌力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