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 八级 法律常识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 八级

八级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精神障碍或者轻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重度受限; 不完全运动性失语;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或者失认; 尿崩症(中度); 一侧大部分面瘫,遗留眼睑闭合不全和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