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公共安全罪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 2024年3月4日45评论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