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 力。
条文要义
本条是对合同之债的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约束力,就是合 同之债的效力。合同成立之后,缔约当事人成为合同之债的债权债务关 系当事人,享有权利的一方为债权人,负有债务的一方为债务人,合同 约定的内容就是合同之债的债权债务内容,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按照 约定履行义务,实现自己的债权,义务人须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履行合同义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如果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 履行债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合同之债的基本规则,民法典专设合同编予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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