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17条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抢劫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然而,针对未成年人之间的抢劫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一些轻微的抢劫行为进行了出罪处理。具体来说,该司法解释第7条规定:
-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钱财,且数量不大,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伤害,或未导致被害人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 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在具有前述规定情形的情况下,一般也不认为是犯罪。
因此,在处理未成年人之间的抢劫案件时,辩护人除了要掌握未成年人犯罪的一般处罚原则外,还应结合未成年人使用的手段、抢劫的对象和数额以及造成的后果,审查是否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条件。如果符合,可以提出“不认为是犯罪”的无罪辩护意见。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3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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