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放火罪的概念
放火罪,是指故意纵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放火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放火行为并且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由于放火罪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所以《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放火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放火罪的刑事责任
依照《刑法》第114条规定,犯放火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2439.html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2439.html 依照《刑法》第115条第1款规定,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刑法》第81条第2款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放火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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