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概念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生产、作业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
4.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刑事责任
依照《刑法》第134条第1款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司法机关在适用本条规定处罚时,应当根据《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解释》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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