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非法经营罪的概念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管理制度规范下的市场交易和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 情节严重的行为。
首先,《刑法》第96条规定∶"本法所称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据此,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规章以及发布的决定和命令都不属于"国家规定"。
其次,《刑法》第225条列举了"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的4种情形,分别是∶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也称为"未经许可经营商品型"的非法经营行为;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也称为"买卖许可证或批准性文件型"的非法经营行为;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也称为"未经批准经营特定金融业务型"的非法经营行为;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本罪是情节犯。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只有符合"情节严重"的标准才构成犯罪。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
4.犯罪的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即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扰乱市场秩序而从事非法经营。
非法经营罪的刑事责任
依照《刑法》第 225条规定,犯非法经营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依照《刑法》第 231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225条的规定处罚。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我的微信
微信扫一扫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