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概念
非法侵人住宅罪,是指未经法定机关批准或者未经住宇主人同意,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拒绝退出,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宁的行为。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法定机关批准或者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年满16 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的主体。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4.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且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侵入的是“他人”的“住宅”。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刑事责任
依照《刑法》第245条第1款的规定,犯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依照该条第2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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